地價稅優惠稅率及減免申請期限為每年9月22日 早辦早安心

  111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若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停車場用地、工業用地或無償提供公共通行作道路、騎樓使用等,適用減免及優惠稅率的申請期限為9月22日,需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者,當年即可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以自用住宅用地為例,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10?至55?,但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可適用2%優惠稅率,與一般用地比較稅額相差至少4倍。特別提醒今年有買房的民眾,若自住且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並將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其中一人戶籍遷入,記得要在今年9月22日前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則自次年開始適用。前已核定而用途未變更者,免再申請。
  防疫期間為避免群聚,請多利用線上申辦(https://www.hltb.gov.tw)或透過電話申請。民眾如尚有地價稅法令疑義,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稅務專線03-8226121分機182至187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