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地震稅務局主動出擊辦理牌照稅減免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已無法再使用,所有人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後,車輛使用牌照稅即可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
  該局表示,0403地震造成本縣許多民眾車輛受損,稅務局已主動蒐集數十輛受損車輛資料,主動輔導車主辦理停駛或報廢,但是若有該局未能及時發現的受災汽車、機車(151c.c.以上)車輛,亦請民眾務必主動申報,以利儘速辦理減免使用牌照稅,確保自身權益。
  該局貼心提醒,近日花蓮地區地震頻繁發生,若民眾所有汽、機車(151CC以上)因天災受損必須修復始能使用,如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手續,可於天災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相關機關核發證明及修車廠之證明文件,證明確有停駛情形者,准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使用牌照稅。
  民眾對於使用牌照稅有任何問題,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分機242-24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解說服務。(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