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災建物受損經認定紅單者 稅務局主動辦理地價稅減免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0403強震建物受損經認定屬紅單者,稅務局已密切與建管單位聯繫,將主動辦理其坐落土地免徵地價稅,免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另外,因應震災協助事由,私有土地如符合規定無償供給政府機關使用,可由用地機關函請稅務局辦理免徵地價稅。
  稅務局說明,災損申請期間由原本1個月延長為3個月,並提供多元化申請管道,除配合花蓮縣政府於縣府大禮堂成立「0403震災聯合服務中心」,與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共同設置「國地稅聯合服務專櫃」,及於該局一樓大廳全功能服務櫃臺設立「0403震災減免稅捐單一窗口」臨櫃申請外,亦可透過電話或傳真方式提出申請。另稅務局於網站(https://www.hltb.gov.tw)首頁建置「0403震災租稅減免專區」,提供減免申請書表及填寫範例,並連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服務申請。
  如有申請災害租稅減免問題,可撥打國地稅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該局稅務專線03-82261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