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健康拋煩惱 順手帶走自身垃圾

  隨著疫情逐步解封,公共設施也逐漸開放民眾使用,但近來發現有民眾於太平洋公園極限運動場運動後,隨意棄置垃圾,未將自身垃圾帶走,不僅缺乏公德心,同時也產生環境衛生之疑慮。為避免此事再次發生,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將加強該區域稽巡查,一旦查獲行為人,依法究辦。
  環保局雖於太平洋公園極限運動場運動設有清潔人力,但維護環境衛生須靠民眾共同來維護。而僅靠清掃人力清潔無法避免民眾突發性棄置垃圾,因此除了加強該區域稽巡查外,亦歡迎民眾一同查報環境髒亂之情事,環保局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及03-8233131之24小時有專人服務。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規定,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與土地或建築物相連接之騎樓或人行道,由該土地或建築物所有人、 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道路之安全島、綠地、公園及其他公共場所,由管理機構清除。及同法第27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違者,爰依同法第50條規定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運動健身是好習慣,但運動後,隨地棄置垃圾,那可就是令人厭惡之行為。所以,自身垃圾務必帶走,養成好公民之素養。維護環境不單單是環保局的責任,亦是全民的責任,大家一起來守護,留給下一位運動的人一個舒適的空間。(記者吳思怡/報導)




圖:民眾在太平洋公園極限運動場隨意棄置垃圾,歡迎民眾檢舉,環保局也將加強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