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境中央管河川漂流木不可撿拾 當心誤觸法規

  颱風杜蘇芮帶來豪大雨,林木倒伏被沖刷至河床、出海口形成漂流木,花蓮縣政府8月4日公告開放縣內漂流木撿拾,但不包括國有林事業區內之河川或中央管河川,如加里洞溪、文蘭溪、荖溪、壽豐溪、馬佛溪、白鮑溪、鳳林溪、木瓜溪、萬里溪、光復溪、萬里溪、馬太鞍溪、花蓮溪、北清水溪等,近日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花蓮分隊查獲民眾於中央管河川萬里溪撿拾漂流木,因民眾直接開車至河川,非徒手撿拾,且以鏈鋸鋸切漂流木,故遭移送偵辦。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表示,公告撿拾區域區域包含和平溪以南至和仁卡南橋(不含和平工業區專用港)、崇德隧道口至奇萊鼻海岸景觀區(不含花蓮港)、美崙溪出海口至台東縣界海灘、縣管河川及石梯漁港等處。撿拾漂流木時不可裁切,若撿到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的漂流木,需通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或花蓮縣政府保管,避免觸法。
  若於開放撿拾漂流木區域,除超出檢拾標準之貴重木(長2公尺、末徑20公分,重50公斤以上者)不得檢拾外,其餘若屬自用,可直接攜回不用登記;但若為營利販售需求,需依循台灣林業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申請登錄台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系統,取得條碼後才可販售。
  林業署花蓮分署提醒,縣境內民眾前往指定區域撿拾漂流木,需隨身攜帶身分證,開放時間至中央氣象局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警報,務必注意氣象資訊及自身安全。(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