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自製獵槍 用槍宣導

  本縣轄內有3個山地鄉,原住民人數占全縣4分之1多,全縣列管槍枝計有近2千支,其中以原住民自製獵槍計有1,553枝最多,又以吉安鄉與卓溪鄉數量最多。
  原住民遵循歲時祭儀,狩獵更與原住民生活息息相關,惟原住民自製獵槍走火、誤擊事件仍是時有所聞,也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悲劇,故用槍安全不容忽視;邇來曾經有獵人結伴同行,卻在暗夜打獵時,誤認對方是獵物而誤擊!再者,落實清槍是用槍基本原則,但獵人為了方便時有騎乘機車載著獵槍追尋獵物,致機車在崎嶇山區行進間,因劇烈震動導致槍枝擊發走火,時有所聞。本縣警察局平日均有利用各項集會的機會,商請各分局原住民資深同仁擔任教官,教導自製獵槍持有人正確使用槍枝及槍枝安全保管相關知識,以防止槍枝意外再次發生。
  現行內政部警政署持續要求各警察機關應對原住民自製獵槍使用人宣導工作計有:
  (一) 提升用槍安全意識,原住民使用獵槍枝技術,大都由耆老相傳或自我摸索而得,較少有完整使用槍枝安全之概念。為避免使用槍枝意外,確保自製獵槍使用者及他人人身安全,除持續宣導加裝板機護弓等安全裝置外,並加強宣導以下用槍安全:
  1. 槍口永遠要指向安全的方向。
  2. 永遠假設槍內已有彈丸待擊發。
  3. 除真正射擊時,手指不可觸碰扳機。
  4. 射擊時先確定目標所在及其後方有無安全顧慮。
  (二) 落實槍枝儲放管理: 為避免自製獵槍為未成年人取得發生意外,或遭歹徒、竊賊竊取淪為犯罪工具,依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1條之規定,應持續宣導自製獵槍妥善儲存於鐵櫃內。
  警察局長呂世明表示,唯有不斷提升用槍安全意識及遵守槍枝保管規定,才能有效防止槍枝意外再發生,本局將持續利用各種公開集會場合,宣導原住民持用自製獵槍用槍安全規定,以確保自製獵槍使用者及他人人身安全。(記者陳品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