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請確實分類 避免混於資收物引起火災

  鋰電池自燃現象時有所聞,清潔隊員清運作業時頗傷腦筋,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提醒,鋰電池應與其他回收物區隔,以確保回收安全。讓我們一起做好資源回收,愛地球、顧安全!
  縣長徐榛蔚響應聯合國SDGs永續發展,倡導永續指標166項自我檢驗表,不斷精進,以自身優勢發揮獨特作法與創新思維,創造多個花蓮第一。隨著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各種可攜式3C產品的發展,乾電池的型態也越來越多樣化,外觀特殊的行動電源就是一個例子,行動電源內部的乾電池,大多由可重複充電的二次鋰電池組成,由於鋰電池具有高度活性,易因室外高溫或回收機具磨擦,產生熱引發火苗或爆炸,具高度危險性。
  全台清潔隊於執行業務時,不時有發生鋰電池、高壓瓶罐因磨擦產生火花之自燃事件,可見作好垃圾分類不僅可保護環境,亦可確保收運過程及貯存場的作業安全。
  環保局呼籲鄉親,鋰電池廢棄前,應儘量將剩餘電力用完,回收時勿嘗試拆解、破壞,可於電極(正負極)貼上絕緣膠帶,或放入合適容器中個別保護,避免短路,再進行貯存、回收,以降低回收過程產生高熱或其他激烈反應的風險。請鄉親務必將廢鋰電池、廢乾電池、一般垃圾與其它回收物分開存放,並交付通訊行、連鎖賣場、連鎖超商、村里資收站或資源回收車隨車人員妥善處置,讓鋰電池與其他回收物區隔,確保回收安全。(記者陳品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