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113年清明節返鄉專車 3月13日中午12時開放網路訂票

  清明節是華人掃墓祭祖、慎終追遠的傳統時節。花蓮縣政府辦理清明節返鄉專車,將於3月13日中午12時開放網路訂票,讓旅居外縣市的花蓮縣民能順利返鄉祭祖。
  本次專車班來回共2列次:火車返鄉時間是4月3日晚上7時37分台北站發車直達花蓮站;返工時間是4月7日下午2時16分花蓮站發車直達台北站。凡具花蓮縣縣民資格(含設籍花蓮或身分證「U」開頭)、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或非花蓮縣民但在花蓮工作者、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皆可於3/13中午12時至下午4時,由「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熱門連結-113年清明節返鄉專車訂票」登載資料訂票。
  返鄉專車為實名制,限本人搭乘,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於乘車證上登載乘車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民眾於取票及乘車時,皆須出示所有乘車人身份證明文件(親屬關係請以完整戶口名簿、依工作地者檢附工作證明文件)供縣府人員核驗。另專車屬服務性質,費用款項為行政作業費,全票200元、半票100元(未滿12歲、65歲以上或愛心票者,須備證明),經購票辦理後恕不退費。
  花蓮縣政府希望透過清明節返鄉專車服務,讓所有花蓮人能夠安全、愉快地回到家鄉,與家人共度溫馨的清明節,民政處另提醒鄉親,花蓮縣返鄉專車不適用臺鐵不及乘車之規定,民眾如未能及時搭上專車,需另行重新購票搭乘臺鐵其他班次列車,相關專車資訊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花蓮縣政府於車站服務花蓮鄉親返鄉專車台北車站取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