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加碼補助「國產有機質肥料」每公斤1元 友善農業生產環境,降低農友經營成本

  推動農業淨零碳排、永續農業為花蓮縣政府重要政策目標之一,縣長徐榛蔚表示,為鼓勵農友多使用國產有機質肥料,友善農業生產環境,降低經營成本,花蓮縣政府除實施多年的「農業資材補助計畫」外,自113年起,針對農糧署「國產有機質肥料」再加碼補助每公斤1元,每公頃最高補助6公噸,即6,000元。
  縣長徐榛蔚表示,農友施用國產有機質肥料,增進土壤有機質含量,利用土壤固碳增進地力,替代部分化學肥料,同時協助去化國內農業剩餘資材循環再利用,促進農業淨零碳排目標,維護農業環境永續發展。縣長徐榛蔚進一步說明,花蓮縣國產有機質肥料施用量112年已達5,600公噸,較111年的1,998公噸,成長180%。自113年起,花蓮縣政府針對農糧署公告推薦的「國產有機質肥料」加碼補助每公斤1元,每公頃最高6公噸。加碼後,加上農糧署補助每公斤2元,合計補助每公斤3元;其中,以雞糞為主原料製成的雞糞加工肥料、禽畜糞堆肥等,農糧署再疊加獎勵每公斤2元,合計補助每公斤5元。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為簡化行政流程,縣府加碼補助措施與中央申辦程序結合,農友依農糧署補助作業方式,備妥所需資料向輔導單位一次申請即可,無須另外申請,今(113)年度受理期程為113年1月1日開始至10月31日止。陳淑雯籲請有意申請國產有機肥料補助的農友,可向在地農會、公所、合作社等輔導單位洽詢,或有疑義事項,亦可洽縣府農業處農政科。(記者陳品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