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為紓困營建產業 延長建照期限2年

  因新型冠狀肺炎(COVID-19)及營造業缺工情形嚴重,造成營造業物料及人力短缺,影響建築工程施工進度。縣長徐榛蔚體恤營建業目前正面臨的窘境,延續109年紓困計畫,決定再針對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已取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且依建築法第54條規定申報開工(含展延開工期限)後仍為有效之建築執照,即日起自動增加建築期限2年,且無須另行申請,希望藉此紓解建築投資業與營建業困境。
  建設處指出,營建產業向來被稱作火車頭工業,帶動中下游相關產業需求,但受疫情影響,除了國內營建業所需砂石未能即時補充外,例如建築物之電梯、空調及消防等設備供應鏈也出現斷鏈或減產情況,造成營造成本增加、施工進度延宕。
  建設處表示,縣府為降低工料短缺所造成的衝擊,決定針對目前仍有效的建照及雜照祭出自動增加建築期限2年的措施,友善建築投資環境。
  建設處說明,近年來營造業缺工數明顯偏高,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短缺時間平均3.4個月,營造業空缺人數達1.1萬,空缺率統計至110年上半年度為5.98%,已嚴重影響建築工程施工進度。因此,縣府參照花蓮縣建築管理規則第24條第2項之規定,增加建築物施工期程,協助業者共同度過難關。(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