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遴選國教人才 花蓮縣教師甄選過程嚴謹

  花蓮縣政府辦理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於112年7月14日公告錄取名單,惟國小藝術才能班國樂專長教師之報考資格經民眾陳情有疑義,本府召開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審議,重新審查正取考生符合簡章報考資格。
  本縣教師聯合甄選以公平、公正、公開且嚴謹的態度辦理,自甄選簡章訂定、初複試資格、錄取名單至點榜皆由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審訂,此類國考之重要考試,過程皆依相關法規辦理。
  為確保甄選制度的公平性,各報考生於112年6月4日參加初試後,立即於112年6月7日召開本縣甄選委員會提案討論,檢視考生資格,決議考生均符合國樂「相關」科、系、所(組),爰具備相關報考資格,以維護應試考生權益。
  教育處於112年7月26日接獲民眾陳情提案之傳真,並立即啟動查察程序,於112年7月28日針對該案召開甄選委員會,決議正取考生符合簡章報考資格。
  教育處表示,有關國樂「相關」科系認定,於初試報名時即已認定資格,複試報名階段係審查相關證件正本與上傳資料相符,非至複試時才放寬,且複試是採試教、口試及加考術科,作為甄試選才之依據,評審委員皆聘請學者專家擔任,即希望能遴選出最貼近教育現場且最符合教育專業之教師,後續亦針對申訴及檢舉案召開甄選委員會議審查,並無陳情所述黑箱作業情事,未來仍將持續以甄選優秀的教育人才之目標辦理。(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