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華美爭取教育單位人員勞權和平等

  縣議員楊華美23日在議會質詢表示,本席長期關心教育問題,從上任開始就跟縣府團隊有非常多探討以及建議,除爭取教師權益、維護孩子受教權,對於校園的軟硬體也都挹注經費給予協助,就是希望穩定花蓮的教育品質。今天的質詢首先要請問處長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本席所知學校單位或教育處,因為不同身份別有不同的保險,有的人是公保、有的人是勞保,目前有哪些勞動權益還須改進?第二個問題,學校內的勞動權益有沒有一校二制的情形?

恢復學校行政人員未休假加班費
  首先,我們都知道教育處和學校內都有行政人員,但目前的狀況是教育處的行政人員有未休假加班費,但在學校的行政人員則”被迫”要將年假休完,除非因為學校有一些工程的工期較長,必須要到學校處理,因為這些問題而沒辦法把假休完,才能申請未休假加班費。所以學校現場的狀況會變成,有些學校行政人員為了把假休完,即使休假還是要到學校工作,當然也會形成沒有教師願意接行政工作的困境。
  我在接獲第一線行政人員的反映後,陸續在16、17臨會多次建議人事處吳前處長提出要一視同仁的給予未休假加班費,並且在17臨會透過提案單的方式調查,過去三年請領未休假加班費的總費用是多少,以及請人事處預估恢復學校行政人員未休假加班費需增加多少預算,統計出來約4000萬。雖然需增加4000萬,但是我相信這是縣府維護勞動權益很重要的一步。
  原本針對這題本席要在這次縣政總質詢和縣長交換意見,但縣府已在11月初迅速在政策上作出調整,學校職員從明年1月起、兼行政職務教師因配合學年度則是從明年8月1日起,就可以領取未休假加班費,因此明年起學校職員,或兼行政的教師也就不用被迫把年假休完。在此也謝謝徐縣長。

偏遠加給 教保員權益應該被重視
  另外,在學校內的教保員權益卻沒有被重視,我們來比較看看學校不同身份別的狀況。我先來談偏遠加級,同樣是勞保的身分,代理教師有偏遠加給,但教保員沒有;同樣是為幼兒園服務,幼教師有偏遠加給,但教保員沒有。請問處長,這是什麼原因產生的結果?你覺得這種勞動權益不平等是否合理?
  花蓮縣政府也在一兩年前,替豐濱鄉公務人員爭取到偏遠加給,雖然豐濱鄉因為有公車站牌的設立,並不符合偏遠的定義。因此此案例證明,只要地方政府願意,可以找到方法越過母法。因此本席要爭取教保員取得偏遠加給,預計增加預算約140萬元,建請縣府積極研議解決方案。

教保員午休權益 請參考外縣市作法
  接著,我們再來看教保員的午休問題,教保員從早上八點開始上班,忙碌的安排教學,帶小孩玩樂,好不容易到了中午但依然沒有喘息時間,要陪小孩吃午飯、睡覺,有的甚至還要藉機打掃教室、處理行政,下午繼續教學直到家長把小孩接回家。我們來看看調查統計,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調查顯示只有7.2%的人員可以真正休息不被打擾,多半的教保員在中午時段仍然需要工作。請問處長知道這個狀況嗎?
  雖然教育部函文幼兒園應該遵守勞基法,工作4小時至少應休息30分鐘,並規定幼兒午休時要安排至少一名人員在場照護,請問處長,現場實際的狀況要如何符合勞基法?這種情形該怎麼辦?
  據本席查訪有不少縣市已經「彈性」處理教保員午休的議題,所以針對這個教保員午休權益的部分,建請教育處發公文給有幼兒園的各校,明訂教保員如果不能午休,可以選擇補休,比照這個彈性辦理,請問處長可行嗎?
  最後,本席希望縣府提升教育單位的勞動條件,請處長好好盤點因法規制度造成的不平等,並提出解決方案,真正改善教育體系裡面各種權益不平等的現象,解決一個學校二個世界的窘境。(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