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 行動支付或線上查繳稅可抽1,000元禮券

  112年汽、機車(151㏄以上)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起開徵,為期一個月,全縣開徵車輛數為120,854輛。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繳款書已於3月17日全面寄發,因應銀行業於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放假,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同年5月2日(星期二),請民眾記得要在期限內繳清稅款,若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者,依稅法規定,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指出,為方便民眾繳納,提供多元繳稅方式,如金融機構臨櫃繳納(郵局不代收)、約定轉帳繳稅、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稅、便利超商繳稅(限3萬元以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或電子支付帳戶轉帳繳稅,運用「行動支付」工具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繳稅、使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或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線上查繳稅。另外開徵期間運用「行動支付」繳稅APP或線上查繳稅還可參加抽獎活動,開徵期間結束後各抽出15名得獎者,各得1,000元禮券。
  最後,稅務局呼籲民眾,車輛若未繳納使用牌照稅,於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了要補繳本稅外,還要被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如果車主尚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請至該局財產稅科、玉里分局或就近向監理站申請補發,或利用該局資訊網站線上申辦、視訊櫃臺方式申請,如有使用牌照稅疑義,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2至248,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