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被禁止處分 繳清欠稅後才能移轉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羅小姐前往花蓮監理機關辦理車輛過戶,卻因欠繳稅捐,車輛被禁止異動,無法完成移轉登記。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稅捐稽徵機關為保全稅捐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納稅捐數額的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因羅小姐尚有欠繳稅款,稅務局依規定即通知監理機關禁止異動車輛,其被禁止處分的車輛如欲移轉,應先繳清欠稅,稅捐稽徵機關才會通知監理機關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稅務局提醒,為維護自身權益,民眾收到繳款書時,應注意繳納稅捐的期限,並如期繳納,以免因逾期未繳,徒增困擾。
  如對前述事項仍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192至194,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