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促參專業職能講習 公私協力提升績效

  花蓮縣政府委託社團法人亞太公私合夥建設(PPP)發展協會於110年5月6日辦理「PPP(促參)專業職能講習」,讓承辦員靈活運用公私合夥PPP的政策與制度,以期引進更多民間資金參與公共設建,提升施政整體成效。
  縣府財政處表示,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為一種公私協力夥伴關係,是指公共建設領域的公私協力夥伴關係,在我國稱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促參),促參方式有BOT(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BTO(民間機構投資新建完成後,政府無償取得所有權,或一次或分期給付建設經費以取得所有權,並由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ROT(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BOO(配合政府政策,由民間機構自行備具私有土地投資新建,擁有所有權,並自為營運或委託第三人營)等。
  因近年來受到政治影響與誤解,原本有助都會區域發展的PPP建設被汙名化,致使PPP推動受到阻礙。花蓮縣政府為了讓承辦同仁有正確促參觀念態度、具備基本理念與認知,特委託社團法人亞太公私合夥建設(PPP)發展協會於110年5月6日辦理「PPP(促參)專業職能講習」,授課師資為國內知名的執行PPP項目的學者、專家及經理人,徐縣長於課程結束後親自參與綜合座談會,學員們踴躍提問,與授課講師深入對談,與會者皆收獲滿滿。(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縣府委託亞太公私合夥建設(PPP)發展協會分享PPP(促參)的政策與制度。

圖:縣長徐榛蔚與參與講習講師、學員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