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禁止內用可申請減徵房屋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配合中央流行疫情防治措施,許多餐飲業者全面禁止內用,僅提供外帶及外送服務,房屋稅部分可申請減徵。
  該局表示,因疫情影響避免群聚,許多餐飲業之營業場所一律暫停內用,該停止內用面積之房屋稅可申請由營業用稅率3%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於停用期間可減少三分之一繳稅負擔,如納稅人已繳納該營業場所111年房屋稅款者,稅務局將一併辦理退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業者使用場地是承租的,減免對象為繳納房屋稅的屋主(房東),建議承租店面者和房東協調,減免房屋稅同時也能減免房租共度難關。
  該局資訊網站設有「新冠肺炎服務專區」,提供最新相關措施規定及專人諮詢窗口,防疫期間歡迎多加利用。民眾對於房屋稅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33~237,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