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東區分署辦企業誠信暨法紀講習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為使業務往來農民團體及承辦單位瞭解己身權責,落實公共政策,於3月30日舉辦「110年企業誠信暨專案法紀講習會」,邀請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長俞秀端及農糧署視察陳永昌進行專題說明,講習會由副分署長陳吉村主持,與會人員包括花蓮縣各地區農會、碾米廠及機耕協會等業者。為增進與會者對誠信經營議題的關注,本次講習特播放法務部廉政署製作的微電影「幸福‧勻勻仔行」,影片藉由中小企業老闆與女兒特助一段深藏已久的往事,點出企業誠信經營的背後,所肩負的社會責任與正向價值,透過淺顯易懂的故事鋪陳,傳遞誠信經營的重要性。
  為促進農業發展,農糧署持續推動各項農業計畫補助農民或農民團體,為避免申請補助案件時有所疏漏,農糧署陳永昌視察講習時以相關違失案件作為「專案法紀」講習題材,就申請不實的面向進行深入探討,倘農民或農民團體故意以不實資料送審申領補助款,可能觸犯刑法詐欺罪嫌;為避免發生類似事件,辦理補助之承辦單位須更加嚴謹辦理相關業務及加強查核,並適時向申請人宣導依規定誠實申請補助。
  「企業誠信」講習方面,花蓮地方檢察署俞秀端檢察長指出,公務員共分為3種類型,第1種是大眾熟知依法任命的公務員,第2種是受法令委任的公務員,第3種是依法受託從事公共事務的公務員。俞檢察長從法令與司法實務判決切入議題,提醒公糧業者承辦「公糧稻穀之經收、保管、加工、撥付等業務」是受糧政主管機關委託辦理與糧政管理有關的公共事務,具備前述第3種受託公務員的身分,為讓與會的公糧業者瞭解觸法的嚴重性,俞檢察長輔以數件違法案例分析解說,以業者管理的糧食為例,侵害學校或民眾寄放在業者的糧食,是以一般刑法論罪,而侵害農糧署委託業者管理的公糧,則是追究刑責更重的貪污治罪條例罪責。
  陳吉村副分署長表示,臺灣農糧產業發展,仍需農民團體與公務機構共同及合作推動,藉由企業誠信暨專案法紀宣導的舉辦,希望能提醒公糧業者、機耕協會及相關單位慎重處理受託或承辦業務,在積極任事的同時,如面臨道德抉擇問題,應鼓起勇氣拒絕不法。(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企業誠信」專題演講,並進行案例分析解說。

圖:農糧署視察陳永昌專題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