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房屋有條件免徵房屋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本縣農業用房屋為數不少,但不是取得使用執照的農業設施,或是農業用房屋均可免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農業用房屋如符合房屋稅條例規定之專供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或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房屋才有免稅適用。若係供烘焙、醃漬榨菜、洗選作業等農產加工或集貨包裝使用的農業用房屋,因不在上開免徵房屋稅範圍,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屋稅係按月課徵,如果房屋符合上述免徵房屋稅規定,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減免原因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報減免,若逾期申報,則自申報當月份起減免。
  民眾對於房屋稅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或稅務專線82261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