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汰舊換新 記得辦理車籍異動登記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換了新車卻未注意到要辦理舊車的所有權移轉或報廢等各項異動登記,提醒民眾切勿擺著或棄置路旁不予處理。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牌照稅稅款係按日計徵,汰舊或不使用之車輛應向監理單位申請報廢,當年度稅額計算至報廢前一日,如有溢繳稅款可申請退稅,但棄置路旁不予處理,日後可能成為未稅車或逾檢註銷車,於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補稅外將予處罰1至2倍以下不等之罰鍰,並按被查獲次數累罰,罰鍰不輕,不得不注意。
  該局表示,廢棄的車輛可交由行政院環保署認可的廢車回收清除處理機構代為處理,同時記得攜帶身分證、行車執照、車輛號牌等證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手續才算完成。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方面疑義,可利用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撥打總機03-8226121轉243~246洽詢使用牌照稅股,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