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未辦繼承登記 牌照註銷上路會受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所有人死亡,繼承人應該要在1年內辦理繼承過戶,如果超過1年都沒有辦理,監理機關將註銷其牌照。
  稅務局表示,因車主死亡逕行註銷牌照的車輛,如果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將依民法規定之繼承人為受處分人,按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補徵註銷日至查獲日的使用牌照稅,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繼承人在辦理遺產繼承時,除了不動產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外,車輛部分也要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繼承登記,若經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而要繼續使用該車輛,應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繼承過戶並重新領牌;如果不再使用,也要辦理繼承過戶及報廢手續,以免被查獲而受罰。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方面疑義,可利用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撥打總機03-8226121轉243~248洽詢使用牌照稅股,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