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警持續取締酒駕 重申酒駕「零容忍」

  酒後駕車對民眾生命及財產影響甚鉅,近年來一直是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而總統蔡英文於本(111)年年初亦指示:「對於酒駕事件,政府一定零容忍,除了加重罰則,杜絕僥倖心態,並期待透過嚴格執法、重視戒癮治療等各面向,全力降低酒駕事件的發生,並提醒年終、尾牙聚餐,請大家一起互相提醒身邊的親友不要酒駕,共同維護駕駛與道路安全。」
  花蓮縣警察局為貫徹酒駕零容忍之決心,全面強化取締酒駕能量,除要求所屬各分局持續規劃取締酒駕專案及不定期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外,另針對轄區易酒駕肇事時段、路段,結合巡邏等攻勢勤務縝密執行交通稽查勤務以遏阻酒駕歪風。據警察局統計,花蓮縣111年1月1日起至同年11月30日止,全般酒駕交通事故共計發生173件,與去年同期發生207件減少34件(-16.4%);期間取締酒後駕車違規2,508件,與去年同期1,508件增加1,000件(+66.3%),顯見尚有民眾心存僥倖無視他人及自身安全,也充分體現警方強勢向酒駕宣戰之決心;而本縣交通安全也在花蓮全體道安工作相關單位努力下,據交通部統計,近10年30日內死亡人數自103年死亡96人、106年死亡82人、109年死亡74人、截至去(110)年死亡61人,亦逐年呈現下降趨勢。
  而警察局除於執法面向持續加強力道外,宣導面向亦不落人後,所屬各分局均主動至轄內餐廳、小吃店,請業者協助向民眾提醒酒後不開車及酒後代駕服務等事項,讓民眾多加利用計程車車行提供之「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服務返家、利用社區治安座談會等各項時機宣導酒駕最新修正罰則、並藉由地方分駐(派出)所主動聯繫轄區村(里)長及社區團體,利用網路社群媒體及通訊軟體群組功能,加強宣導防制酒駕作為。
  花蓮縣警察局長戴崇?表示,為了保障鄉親生命安全,杜絕酒駕憾事,將持續強化執法強度及密度,並呼籲如有參加聚餐或飲宴應有「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翌日宿醉不上路」觀念,切勿存有僥倖心態而酒駕上路,財損事小,如因酒駕而造成自身或他人傷亡,將成為終身無法彌補的憾事,期盼本局能與鄉親共同打造一個「零酒駕」的幸福花蓮。(記者吳佳俊/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