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召開性別平等促進委員會 縣長徐榛蔚呼籲保障自由自主的性別人權

  積極提升弱勢性別者權益,落實性別正義,花蓮縣政府今(8)日召開「111年第一次性別平等促進委員會」,縣長徐榛蔚在秘書長饒忠及社會處長陳加富的陪同下出席主持,並頒發性別平等委員聘任證書,也呼籲大家共同推動保障自由、自主的性別人權,建立共治、共享、共贏的永續社會。
  縣長徐榛蔚表示,因應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指標(SDGs)中的第五項「性別平等」,花蓮縣政府努力推動女性權利與友善政策,除了在中央法條中的修訂的建議之外,也在國中小學教育方面著手推廣,更推動「三大婦幼照婦政策方案」,領先全國提供婦幼更全方位的照顧。時代的巨輪不斷在走,也期盼全民建立起共識,讓性別平等更加進步,讓社會更加和諧。
  社會處表示,性別平等的目標是使兩性在整個社會生活中平等對待,而不只是在政治、工作或其他政策規定的領域,而性別平等的推動是創造友善城市的長久之計,縣府將持續推動性別主流化、落實CEDAW,結合企業、民間團體、鄰里推動性別平等措施,積極消除家庭、社區、學校、職場、社會上各角落的性別歧視,讓花蓮縣成為性別友善之幸福城市。
  會中,徐縣長也親自頒發性評委員聘書予王淑芳、林麗珊、王介言、蔡雲卿、曾梅玲、李琛玲及張德勝等多位性別專長領域人員,期勉共同努力推動並落實性別平等。(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