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再次重申 東大門夜市使用均為合法

  有關10/26議員質詢提出東大門夜市使用已逾期限一事,花蓮縣政府特此再次澄清,東大門夜市用地目前係為道路兼廣停用地,並依花蓮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4條規定,取得臨時性使用執照及臨時建築物使用許可證,前開執照續經110年5月10日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63次會議同意展延6年至116年5月15日,東大門夜市用地及使用執照均為縣政府依照相關程序及法令所取得,請民眾安心。
  花蓮東大門國際觀光夜市為國際知名夜市,除109及110年連續2年獲頒環保署之環保夜市特優殊榮,更於107年至109年連續3年榮獲經濟部舉辦「優良市集樂活名攤」3星級優良市集,其中有多達52間攤商共榮獲130顆星級認證,是國內外旅人造訪花蓮時必去的指定景點。
  東大門夜市在縣政府長期經營下,以智慧、友善及環保為核心理念持續發展,可使用行動支付的攤位高達9成以上,除了符合現今的消費模式外,也大幅降低了疫情期間的接觸風險,園區內更設置有無障礙廁所、哺乳室、借問站、全區廣播及多座共食區等設施,提供了民眾與遊客最優質的夜市走逛體驗,防疫期間於夜市六個入口處設置熱像儀量測體溫及提供酒精消毒,每個餐食攤位加裝透明隔板遮罩來防止飛沫噴濺,注重衛生也讓民眾能吃得安心,東大門夜市更落實了使用環保餐具、垃圾分類回收、改善油煙、乾淨公廁等多項環保夜市政策指標,除了持續獲得環保署的肯定外,更是希望藉此將愛護環境的環保理念落實到民眾的生活中。(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