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張貼由中央選舉委員會發布之縣長及縣議員選舉公告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於18日張貼由中央選舉委員會發布之縣長及縣議員選舉公告。同時發布111年花蓮縣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公告載明選舉種類、名額、選舉區之劃分、投票日期及投票起止時間及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之選舉公告。
  選委會顏新章主任委員表示,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花蓮縣應選縣長1名,縣議員33名,包含區域議員23名,平地原住民議員7名,山地原住民議員3名,全縣分為10個選舉區。第19屆鄉(鎮、市)長、第22屆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應選名額,以5月31日選舉基準日的人口數計算,其中鄉(鎮、市)民代表應選總額138名較107年減少4名,係為富里鄉全鄉總人口數未滿1萬人,依地方制度法第33條第2項規定,選舉鄉民代表名額,不得超過7人,富里鄉下屆代表應選總額將由現行11名減少為7名。分別為區域代表6名,平地原住民代表1名。
  較受矚目的是秀林鄉代表應選總額與107年相同,經花蓮縣政府請示內政部函釋說明該鄉應選出之代表總額11名,分別以該鄉平地原住民人口數及非平地原住民人口數(區域人口數)除以總人口乘以代表總額所得之商數分配,其商數整數部分分別為平地原住民選出之代表0名及區域選出之代表10名,餘1名應按各該商數之小數之大小決定該代表名額,以平地原住民0.65…名與區域0.34…之小數之大小決定該代表名額歸屬,即該1名額分配予平地原住民選出之代表。
  選委會表示秀林鄉民代表第4選舉區以居住全鄉各村之平地原住民為範圍,應選出平地原住民代表1名案,經選委會第383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於本次發布選舉公告時載明。另村(里)長部分,111年應選總額177名,較107年增加1名,為新城鄉110年10月行政區域調整劃分,新增新秀村村長選舉。
  花選會將於8月25日發布候選人登記期間、地點、應備具之表件及應繳納之保證金數額等事項公告,自8月25日起至9月2日領表,8月29日至9月2日受理候選人登記申請,花選會提供縣長、縣議員候選人登記預約服務,方便有意參選的候選人,今年縣長及縣議員候選人登記時應繳交財產申請表,請有意參選者及早準備。(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