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二級海岸防護計畫公告實施
新增豐濱小湖灣至豐濱溪海岸侵蝕風險

  「花蓮縣二級海岸防護計畫」海域劃設二級海岸防護區110年11月26日由內政部核定,並於同年12月15日公告施行,12月27日辦理公開展覽,花蓮縣海岸屬於二級海岸防護區,災害類型為中潛勢海岸侵蝕,原本二級海岸防護區新城鄉嘉里村至壽豐鄉水璉村海岸段,新增豐濱小湖灣至豐濱溪之海岸侵蝕風險,敬請鄉親務必配合,以免生命財產遭受侵害。
  除針對具侵蝕問題之南北濱及鹽寮漁港南側海岸,研提沙源補償配合措施減緩侵蝕外,同時訂定海岸防護區內使用管理規定(禁止相容事項),以及其他單位配合措施,抑制災害範圍擴大。
  「海岸管理法」於民國104年2月4日公布施行(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591號令),其精神為維繫自然環境、確保海岸零損失、因應氣候變遷、防治海岸災害與環境破壞、保護與復育海岸資源促進永續發展,所推動的海岸整合管理,該法第10、14條明訂海岸侵蝕、洪氾溢淹、暴潮溢淹、地層下陷四大災害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視其嚴重程度劃設一級或二級海岸防護區訂定「海岸防護計畫」。
  106年2月6日內政部公告「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擬訂「花蓮縣二級海岸防護計畫」機關為花蓮縣政府,縣府於107年底著手計畫擬訂,收集海岸資料及機關與在地民眾意見,經過3次的跨部會機關協商及豐濱鄉與花蓮市計4次地方說明會,完成「花蓮縣海岸防護計畫(草案)」,並依該法第16條於109年9月1日辦理公開展覽及民眾座談會,後續經內政部於110年11月26日審議通過,目前辦理公開展覽。
  「花蓮縣二級海岸防護計畫」書本目前放置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水利科)、新城鄉公所、花蓮市公所、吉安鄉公所、壽豐鄉公所及豐濱鄉公所,供民眾現場翻閱,若無法前往民眾可透過花蓮縣政府建設處網站下載計畫書瀏覽閱讀了解。(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花蓮縣二級海岸防護區位分級劃設表。



圖:花蓮縣二級海岸防護計畫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