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檢偵辦廢棄物清理法案件 向法院聲請對李姓被告羈押禁見獲准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羅國榮檢察官於2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警察局, 共同對被告李○傑、被告詹○聖、循○有限公司、蓮○○○設 計股份有限公司等五處地點執行搜索,並勘驗傾倒廢餿水農地現場。另通知相關被告及證人共 11 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被告李○傑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法偽造文書等罪 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另被告詹○聖、李○軍、陳○君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 要,分別諭知 10 萬元、5 萬元、5 萬元金額具保候傳。
  本案係據媒體報導及相關民意代表到署陳情,指稱花蓮縣鳳林鎮環保科技園區附近農地近日飄出惡臭,疑遭人違法挖坑 囤置大量廚餘,本署接獲檢舉後,經指揮前揭司法警察機關進 行查證及蒐集相關事證後,認相關業者確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嫌,因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迅即執行。
  類此環保案件,對花蓮地區民眾居住品質,及整體環境景 觀造成嚴重破壞,更恐對花蓮地區觀光展業產生負面影響,本署甚為重視,遂於接獲本案相關資訊後,迅即依法辦理,並採 取必要之強制處分作為,以防止危害擴大。本署呼籲民眾共同 維護花蓮在地美好環境,若有不法,本署必將從速從嚴偵辦。(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