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地區協調中心 發揮整合運作成效

  臺鐵因長期專業技術分工,獨立運作較缺乏橫向之整合,為長期培養協同合作之工作模式,陸續於110年5月6日前掛牌成立北、中、南、東四個地區「協調中心」,並指派局本部副總工程司或專門委員擔任中心主任,負責各區現場各廠、段、分支機構之間的聯繫與協調,橫跨運、工、機、電等跨單位間協同合作。
  臺鐵充分授權各分區主任指揮統籌,因地制宜、在地管理,透過日常會議整合各單位意見、加強人員訓練與作業程序檢討,並至現場實地考察,針對疑義逐一協調解決。採循序漸進方式建立跨單位之熟悉度與信任感,建立互信、協同作業之績效團隊。
  協調中心從今年4月底陸續成立以來,短短5個月已經完成協調案件上千件,截至10月4日共計辦理1,620件,平均每天可辦理9件協調案件,已充分發揮協調功能。例如今(110)年6月27日佳冬站發生電車線終端尾線斷落事故,嗣經轄管區協調中心責成臺南電力段副段長趕赴現場,並通知鐵道局南部工程處及南迴鐵路電氣化施工廠商,辦理路線斷電封鎖共同搶修作業,並立即清查施工路線發現尚有佳冬站、南州站及太麻里站各1處,要求廠商於7月3日全數更換完成,本案經協調中心統籌調度局內相關單位及協調鐵道局共同應變及對策處理,使得本次事故發生狀況及衍生問題能儘速被確認及解決。量變帶動質變,專業靠時間的累積成就,經由協調中心制度之持續運作,就可以改變大家的價值思維,作業習慣也能產生正向有效之變革,而最終就能透過橫向協調,將資訊落差及整合不足所導致之安全風險降到最低。
  臺鐵局在辦理組織相關改造的同時,也同步強化組織運作機制,透過成立北、中、南、東地區協調中心任務編組模式,將運、工、機、電橫向聯繫作業機制深植轉化為協力合作的組織文化,未來導向成立正式的區處組織,建立能協同合作之組織架構與運作機制,發揮整合運作效能,有效強化事故風險控管,提升行車安全。(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