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土地 免申報土地增值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日前接獲民眾田小姐來電詢問,家中長輩過世需辦理土地繼承登記,要如何申報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表示,依規定,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但是,其土地再行移轉核計土地增值稅時,前次移轉現值是以繼承開始時該土地之公告現值為準。該局亦表示,繼承土地雖然免申報土地增值稅,但仍應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並取得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後,至地方稅捐機關辦理查欠並繳清相關稅費後,再至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該局溫馨提醒,為提供優質稅務服務,民眾辦理繼承案件查欠時,可以持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全國任一縣市的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查欠,省時又便利。
  如對前述內容尚有疑義或想要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歡迎利用該局網站:https://www.hltb.gov.tw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或總局總機03-8226121;玉里分局03-8882047,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解說服務。(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