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澄清稿,說明縣府服務中心以服務鄉親為重

  有關網媒報導「民代質疑縣府服務中心功能設置本末倒置」乙事,適逢選舉期間,縣府嚴正澄清事實,特別說明如下:
  一、由於花蓮縣南北狹長、地幅遼闊,為體恤鄉親免於因辦公舟車勞頓之需,花蓮縣政府各區服務中心自民國91年成立,至今已逾二十年,以民為尊,深根在地,長期受理鄉親案件不計其數,累積服務鄉親近上萬餘人,長期與基層鄉親建立良性互動關係,盼勿政治化操作,混淆視聽。
  二、花蓮縣政府各區服務中心以「溝通、協調、關懷服務」為宗旨,辦理業務除接受民眾囑託、代為洽詢、洽辦事項、人民陳情案件之受理及列管、縣政業務之推廣與協助、急難救助、救濟事項與花蓮縣鄉親就業之媒合、法律諮詢服務、消費爭議諮詢、各式申請書表填寫指導與代為書寫等事項。
  三、花蓮縣服務中心設立運作方式和精神,猶如中央政府在全台設置東部、南部等聯合服務中心的道理一樣,甚至也如同民代在轄區內設置服務的精神一致,有助提升全縣北中南區公務品質與為民服務之效能,花蓮縣各區服務中心主任兢兢業業,克盡本分,善盡服務鄉親職志。(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