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清明掃墓節 開放領取鮮花便民服務

  花蓮縣政府清明節掃墓便民措施3月26日至4月3日開放民眾於十三鄉鎮市戶政事務所領取鮮花;4月4日、5日於公墓與納骨塔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歡迎民眾踴躍領取。
  縣長徐榛蔚提醒民眾,新冠肺炎疫情雖有趨緩,防疫還是不能鬆懈,務必佩戴口罩,使用酒精消毒手部,以維健康,並鼓勵分流掃墓或由少數家族代表清理墓園、祭祀,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傳統重要祭祀節日,家人共同祭祖掃墓,緬懷先人恩澤。縣府民政處長林金虎表示,花蓮縣政府為傳揚追思敬祖美德,並鼓勵民眾返鄉祭祖,自民國102年起規劃清明掃墓便民措施,於十三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及各公墓、納骨塔等據點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深獲民眾好評。今年因應新型冠狀肺炎防疫工作,服務台均備有消毒酒精及防蚊液供民眾使用,確保民眾衛生健康。
  111年清明節掃墓便民措施自3月26日起至4月3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均可於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領取鮮花。4月4日、5日於公墓與納骨塔設置服務據點,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數量有限,發完為止。各鄉鎮市領取據點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首頁、縣府臉書粉絲專頁及花蓮縣政府Line群組,歡迎民眾瀏覽查閱。(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縣府4月4日、5日於公墓與納骨塔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歡迎民眾踴躍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