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勞政團隊六度榮獲勞動部分組第一名佳績

  花蓮縣長徐榛蔚帶領縣府精實團隊,積極推動勞動部各項勞動政策。近期勞動部今(111)年度實施各地方政府110年度執行勞動行政業務考核,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再次拿下全國各地方政府第3組第1名的成績,獲頒獎勵金新台幣1,100萬元,勞動部自104年度辦理勞動行政業務考核後,花蓮縣政府第六度獲得第3組第1名之殊榮,卓越表現備受勞動部肯定!
  為加強地方政府勞工行政業務推展,以保障勞動權益及提升政府整體勞動施政品質與效能,增進社會安定及經濟發展,勞動部每年度針對地方政府勞動行政業務進行考核,考核指標有八大項,包含推動勞資關係促進及勞資關係處理業務、查核轄區事業單位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情形、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措施情形、依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規定辦理公布違法事業單位處分情形、推動就業平等業務情形、勞動條件檢查及處分情形、推動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業務情形、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辦理促進國民就業及外國人管理計畫績效等。
  花蓮縣長徐榛蔚說明,縣府團隊秉持認真服務的精神推動政策,以健全勞工勞動權益與福祉。勞政團隊同仁於110年度共計辦理10場次法令宣導研習、勞資爭議調解案件共計207場次(調解成立佔65.22%),另外於疫情期間辦理移工施打疫苗、移工訪視共計3,126人次、外國人勞資爭議調解計17場次(調解成立100%)。本次獲頒之獎勵金額度將由縣府向勞動部提報112年度促進國民就業、加強外國人管理及增進勞工福祉等各項計畫經費而得,所有獎勵均嘉惠反饋於本縣縣民。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陳處長加富表示,縣府團隊依縣內就業市場與勞動環境,推陳出新辦理各項勞政業務,依循滾動式檢討、改進,提出智慧創新治理,以提升勞動施政品質及效能目的,營造友善勞資環境,齊心致力於本縣勞政業務之推動與發展,持續為勞工福祉打拼。(記者吳佳俊/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