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環保署第1至3期大型柴油車補助政策
環保局召開大型柴油車補助宣導說明會

  為加強推動中央現行第1至3期大型柴油車多元補助政策,同時維護空氣品質,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日前邀請柴油車相關公會及各客、貨運業者、各鄉鎮市公所、柴油車客、貨運業者、汽車修理廠等42個單位,於花蓮縣社會福利館5樓會議室辦理「第1至3期大型柴油車補助宣導說明會」,促使與會業者或車主能充份瞭解現行補助辦法相關注意事項及補助優惠措施,進而踴躍申請補助。
  依據環保署統計數據顯示,截至109年12月底止,花蓮縣籍第1至3期柴油大型客、貨車登記總數達2,056輛,由於國內車齡較高的第1至3期柴油車,不像較新期別的第4至6期車,具備OBD(車上診斷系統)、EGR(廢氣再循環系統)或SCR(選擇性還原觸媒系統)等較為先進的污染控制元件診斷系統或防制設備,因此所排放的粒狀污染物(PM),以及氮氧化物(NOx)等空氣污染物,更是不容忽視。說明會特別邀請環保署空保處簡任技正胡明輝,針對「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與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以及購車低利貸款利息補貼等多項政策進行說明。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及「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自110年1月1日起,由環保署統籌辦理補助案受理、審查及核撥作業,為加速並提升補助案件申請審查作業之效率,環保署已建置「第1至3期大型柴油車各項補助案件線上系統」(網址:https://dvs.epa.gov.tw/),車主只需上網申請帳號及密碼,並上傳申請文件之附件,可利用手機、平板、相機等拍照上傳,請多加利用,此外環保署亦成立補助措施相關業務單一服務窗口(專線:02-85124402),提供車主對於補助、系統等相關諮詢服務。
  同時,環保署亦考量109年初起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經濟,許多大型客貨車司機收入受到影響,因此延長第二期補助到110年12月10日,環保局也提醒車主,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自110年12月10日起將調降補助金額,請車主及早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不僅減少空氣污染,還可享有較高補助金額。
  饒忠強調,柴油車污染防制工作,是環保局重點工作項目之一,除秉持「罰髒不罰舊」原則,更配合中央政策積極推動各項相關補助措施,讓車主依照需求,選擇最適合的改善措施,共同維護花蓮縣良好空氣品質,創造跨世代福祉,並朝縣長徐榛蔚所推動之花園城市目標邁進。(記者吳思怡/報導)


圖:花蓮縣環保局邀請柴油車相關公會及各客、貨運業者、各鄉鎮市公所、柴油車客、貨運業者、汽車修理廠等42個單位,參加「第1至3期大型柴油車補助宣導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