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籲業者應加強巡檢地上儲槽系統
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7日於花蓮縣社會福利館舉辦「地上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法規說明會」,說明儲槽系統管理重點與現場維運注意事項,加強業者相關法規知識,藉此呼籲業者應加強巡檢管理、設備維護及定期申報等工作,共同維護花蓮好山、好水之環境品質。
  土壤及地下水在地底是看不到摸不著,一旦儲槽或管線洩漏時,往往已造成地下環境嚴重污染,除設備產品或原料損失外,後續花費比預防管理還多出數千倍的環境污染改善費用。
  新修訂「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管理辦法」自110年1月1日起生效,為強化預防地上、地下儲槽系統、貯存容器及各項貯存設施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將現行地下儲槽系統外,凡定著於地面、建築物或設施總體積未達百分之十在地面下之槽、罐、桶,及設置於地上、建築物未與輸送設備相連接並可移動之貯存容器,均將納入本辦法規範。
  此次特別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簡稱土污基管會)執行單位說明現行貯存系統管理辦法重點,也特別著墨系統維護及營運事項,更分享目前國際管理趨勢及土壤地下水調查實際案例,讓轄區業者了解管理方向。(記者吳思怡/報導)


圖:環保局在花蓮縣社會福利館舉辦「地上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法規說明會」,加強業者相關法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