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執行全國同步肅槍專案
檢警聯手查獲非法槍械製造工廠

  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110年第1次全國同步檢肅非法槍械專案行動」期間查獲張姓犯嫌非法持有土造獵槍,並迅速溯源查獲花姓犯嫌非法製造、販賣土造獵槍,專案行動共計查獲土造獵槍、具殺傷力空氣長槍共4把與槍管等製造槍械主要零件及製造工具電鑽、虎鉗及電鋸等工具1批,執行成果豐碩。
  經查花姓主嫌涉嫌非法製造獵槍,並以每把新臺幣1萬元不等之價格販賣土造獵槍供不特定人持有使用,牟取不法利益,案經該局刑事警察大隊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迅速偵查後於110年4月14日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搜索票,搜索查獲張姓犯嫌非法持有土造獵槍,並火速於同日溯源查獲花姓主嫌之非法製造獵槍工廠,查獲土造獵槍成品、具殺傷力之空氣長槍、槍管等槍械零件1批、供製造槍械所用之工具1批,全案以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解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花姓主嫌並經檢察官向法院聲押獲准。
  花蓮縣警察局呼籲,新修正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範,持有制式或非制式槍械處罰刑度相同,製造、販賣及持有非法槍械刑責重大,切勿心存僥倖非法持有、製造與販賣。此外,模擬槍亦納入管理處罰範疇,非經依法申請許可亦不能擅自持有,另近年本轄發生數起不當使用自製獵槍致生傷亡案件,民眾依法持有使用自製獵槍,應注意安全,以防不當操作使用,發生自傷或傷人事故。(記者吳佳俊/報導)


圖:花蓮縣警局查獲非法槍械製造工廠,查扣土造獵槍成品、具殺傷力之空氣長槍、槍管等槍械零件1批、供製造槍械所用之工具1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