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來運轉挖出日治時期石雕 魏嘉彥指示依文資法辦理

  花蓮市長魏嘉彥上任後第一個批示的公文是與文資保存相關的簽呈,執行舊站街景風華再現工程的建設課上簽請示,希望能將11月挖出的童子抱鯉魚石雕像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透過主管機關文化局辦理調查研究報告後再配合辦理保存事宜。魏市長今天批示「如擬」,希望為這座石雕像找到可以安置的場所。
  魏嘉彥市長今天上班審閱公文,第一個批示是建設課的簽呈,特地請建設課長徐國城當面報告。這份簽呈所提內容為建設課11月執行花蓮市舊站街景風華再現工程,廠商在石來運轉噴水池挖出一座石雕像,由於疑似具有古物的價值,建設課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77條規定辦理。
  徐國城說,當時挖出石雕像,立即請監造單位向廠商要求暫停施工,於發現位置經過詳細揀選後,確認並無其他遺構,才恢復施工,目前雕像已移置適當地點保管,並函報請主管機關文化局審查認定是否具有文化價值。
  對於這座石雕像,魏嘉彥表示印象深刻,透過出土後的相關報導,從中了解這座石雕像的歷史。他說,童子抱鯉魚的雕像始於日治時期,坊間有些耆老認為是金太郎抱鯉魚,但也有學術界以童子抱鯉魚命名,無論是金太郎或是童子,在早期均象徵著吉祥的寓意,更承載著老花蓮人的記憶,有不少市民希望能夠保留下來並且現地安置,對於這座石雕像何去何從,他將依據建設課意見,俟文化局辦理調查研究報告的結果,再配合辦理後續事宜。
  文化資產指的是具有各種價值經指定或登錄而成事物,無論是有形或無形。魏嘉彥說,他曾經看過糖業資產保存的相關報導,由於糖業在臺灣有很長的歷史,隨著產業式微,糖業文化資產也面臨著保存的問題。當時受訪的清華大學副教授榮芳杰提到,廣義的文化資產包括法定身份跟無法定身份者,只要值得被保存下來、傳承給下一個世代的東西,就是文化資產。因此對於花蓮市的文資保存,他將會予以重視,也期盼能向市民傳達花蓮市對於文資保存工作的無限潛力。(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