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路可逃!花蓮檢警逮獲槍擊案主嫌

  6月22日晚間23時許在吉安鄉發生槍擊案,起因係朱姓等4名犯嫌與溫姓嫌犯等人素有嫌隙,朱嫌等人意圖伏擊溫嫌,趁溫嫌開車外出尾隨在後,並駕車在道路上追逐衝撞,意圖攔停攻擊,未料卻遭溫嫌持槍反擊,造成朱嫌頭部中彈後送醫不治身亡。花蓮縣警察局動員全體警力對轄內相關場所及幫派分子強力臨檢及查緝,專案小組亦不眠不休持續追緝在逃溫嫌,除查獲溫嫌藏匿到他縣市之犯案車輛外,亦鎖定溫嫌可能藏匿區域及線索,阻斷溫嫌人脈金援與交通工具;溫嫌自知難逃法網出面投案,全案宣告偵破。
  花蓮縣警察局於槍擊案發生後立即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由局長蔡丁賢親自召集成立專案小組並動員鷹眼小組擴大展開追緝,迅速查獲相關9名犯嫌到案,並以聚眾鬥毆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偵辦。溫姓犯嫌開槍行兇後躲避警方查緝,並將其涉案車輛運往外縣市藏匿。專案小組鍥而不捨偵查,並在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的通力協助下,追查出藏匿在外縣市之涉案車輛,另以各種綿密調查全力追緝溫嫌;面對警方的圍城追緝,溫嫌自知逃無可逃,在走投無路情況下於6月27日向專案小組投案,全案以涉嫌殺人及槍砲等罪嫌解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花蓮縣警察局長蔡丁賢表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全國實施第三級警戒,然治安工作絕不鬆懈,警方秉持犯罪零容忍之嚴正執法立場,對滋事逞凶鬥狠分子絕不寬待,對轄內不法分子絕不給予喘息空間,警方掃蕩行動將在地檢署的全力指導下,一波接一波實施打擊,堅定維護本縣治安。民眾若遭受犯罪組織不法侵害,應勇於向警察機關報案檢舉,切勿鄉愿縱容,警民應合作共同維護社會治安,營造免於恐懼之安全生活環境。(記者吳佳俊/報導)


圖:花蓮縣警局扣留溫姓嫌犯犯案時車輛,並運回花蓮。

圖:警方將投案的溫姓嫌犯解送花蓮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