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收穫後勿露天燃燒稻草
就地掩埋增地力、護環境

  東部地區正逢110年第1期水稻收穫期,為維護環境及空氣品質,農糧署東區分署呼籲農友切勿露天燃燒稻草,收穫時就地切碎掩埋於土壤中,除可當作肥料,更可維護生活環境品質。

妥善處理稻草 共同守護健康及環境
  稻作收割期間,部分農友習慣採用焚燒方式處理收割後稻草,但是現地燃燒產生的高溫會破壞表土微生物相,且稻草灰會造成過多碳酸鉀致肥力不均情形,燃燒時產生的煙霧及粒狀污染物導致空氣污染,影響環境及民眾健康,濃煙更妨礙駕駛人視線肇生道路行車危害;呼籲農友可將稻草就地切碎並掩埋以增加地力,亦可施用含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加速稻草分解速度及再利用效率,共同守護農友健康及維護環境品質。

政府補助購買含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
  農糧署東區分署表示,近年農糧署與地方縣政府輔導及推廣施用含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農業改良場指導農友有機質肥料施用技術,環保單位亦配合向農友宣導農業廢棄物再利用及勿露天燃燒等防制空污措施;另外,今年農友依然可向當地農會購買含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及申請補助,肥料每公斤補助新臺幣5元,每公頃最高施用200公斤,可補助新臺幣1,000元,歡迎農友至當地農會申請補助。
  農糧署東區分署進一步提醒,為配合環保署空氣污染防制作為,申報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時,倘同一田區經環保單位查獲或農政單位判定有露天燃燒稻草情事,累計書面通知達2次者,自第2次通知送達日起1年內,暫停申報繳交公糧稻穀、稻作直接給付、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措施資格1次;另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若隨意露天燃燒稻草,環保單位將處以新臺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請農友遵守法規避免受罰,共同維護良好健康的農業環境。(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環保單位稽查露天燃燒稻草情形,濃煙恐妨礙駕駛人視線及空氣汙染。

圖:稻草分解菌施用觀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