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架搭建地點 影響房屋稅課徵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而一般常見具有頂蓋、樑柱的棚架,是否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則視其搭建地點及使用情形,決定房屋稅徵課與否。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常利用房屋周邊空地搭建具有頂蓋、樑柱的棚架與房屋構成一體,除可供遮陽防雨外,亦可供作停車空間等多種生活用途,因而增加房屋使用價值,此類棚架屬於房屋稅課稅範圍,應併同主建物核課房屋稅。
  另外,若在房屋頂樓搭建未設置門窗、牆壁,除供遮陽防雨,其所能增加房屋的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減輕納稅義務人的負擔,此類簡陋棚架免予課徵房屋稅。但屋頂棚架如設置有門窗及牆壁,或供遮陽防雨以外之目的使用,則屬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仍應併同主建物依法課徵房屋稅。
  該局籲請納稅人注意,房屋如有增建或改建之情形,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應於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如尚有其他稅務疑問,可利用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hltb.gov.tw】,或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作更詳盡的解答。(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