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加灣毒狗案 9死2活3失蹤

  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加灣派出所,12月7日18時20分接獲田姓女子來電表示,所飼養的4隻犬隻於新城鄉康樂村加灣45-6號前疑似遭人毒死,請警方查出下毒者。
  派出所獲報後前往了解,田女共飼養14隻犬隻,但現場僅發現4隻死亡犬隻,其餘10隻尚未尋獲,現場經員警蒐證結束後,隨即進行周遭住戶的訪查及調閱監視影像,並請報案人至所內協助調查、開具證明單。
  第二天上午,田女於現場附近進行搜尋,再次尋獲5隻死亡犬隻,總共尋獲9隻死亡犬隻,剩餘2隻存活,3隻下落不明。
  派出所目前仍然持續前往周遭住戶進行訪查及調閱監視影像的,另尋獲的9隻死亡犬隻,已交由花蓮動植物防疫所人員攜回,進行毒物鑑識。
  新城警分局針對本案成立專案小組,加強周遭查訪及調閱監視器,提升偵辦案件效能,以在短時間內將涉案人查捕到案。
  新城分局表示,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另如犬隻經確實為藥物毒死依照同法第25條-1第一項使用藥物、槍械,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本報新聞中心/報導)


圖:現場附近共發現9隻死亡犬隻,慘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