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髒車污染 空維區淨排放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去年公告,陸續劃設中正國小、東華附小兩處「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並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以期提升全縣空氣品質,維護校園學童健康。
  近年來環保意識抬頭,全民相當重視車輛排放污染物,成了管制空氣污染重點對象。環保局指出,人口密集地區各種空氣污染物的排放,主要以機動車輛排放的污染物為主,數量龐大不易改善,不僅嚴重影響空氣品質,更危害民眾身體健康。
  有鑑於此,花蓮縣環保局自111年公告劃設全縣第一處空維區-「中正國小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並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並於同年規劃增加第二處空維區-「東華附小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於112年2月24日經行政院環保署核定通過,後續公告相關管制措施,並設置路口標誌牌、空維區告示牌等,減少校園周邊移動污染源排放,設法維護校園學童健康。
  空維區中禁止出廠滿五年(含)以上逾期未取得定期檢驗合格記錄的燃油機車進出,如有違反規定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新臺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務必依規定完成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以免受罰。
  環保局說明,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領有牌照出廠滿5年以上的機車,無論是否為「使用中」機車,每年都應實施排氣定期檢驗1次,並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內完成。逾期未檢驗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規定可處500元罰鍰;逾應檢日起6個月並經通知限期改善,遲未完成改善者最重可註銷牌照。
  目前「中正國小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的狀況而言,頗具成效,以細懸浮微粒PM2.5的污染為例,實施前後污染濃度改善18.2%,另外,112年預訂增設的「東華附小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將於公告後給予至少2~3個月宣導期,宣導期間環保局將加強相關住戶、商家、學童家長及周邊車輛宣導,減少對民眾的衝擊,期盼與縣民共同守護特定區域空氣品質及敏弱族群健康。另,環保局提醒,環保署109年8月21日訂定發布「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積極鼓勵民眾汰換老舊機車,減少空氣污染,改善空氣品質。自111年1月1日起,凡「淘汰」民國96年6月30日(含)以前出廠的燃油機車,即可獲得2,000元補助。
  為了加速老舊車輛汰換,降低碳排及改善空污,環保署另於112年明訂「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及「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今(112)年1月1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底止,補助車主淘汰車齡達10年以上老舊車輛並同意將汰舊換購車輛之減碳或減空污效益歸屬於環保署者,將依減空污、減碳項目及換新車種不同,給予2,000~2,500獎勵金。如果車齡七年以上還可獲得車體回收報廢基管會獎勵金300元。
  又為降低老舊車輛排放廢棄污染空氣,凡淘汰1~4期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提供300輛,每輛加碼補助新臺幣1,000元,加上今(112)年度汰舊換新電動機車(含花東基金)最高補助達新臺幣22,800元,惟申請過環保署或環保局的補助,則不得重覆請領,籲請有更換老舊機車意願的民眾,儘速提出申請。
  有關空氣品質維護區、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及汰舊換新補助疑問的民眾,歡迎來電03-8237575或03-8239935洽詢。(記者陳品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