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何而戰-冷眼旁觀

  中國文字非常奧妙,不仔細推敲,真的想不透。
  「尖」能大能小;「斌」能文允武;「卡」能上能下;「引」能屈能伸。
  「能大能小」明世態;「能文能武」乃英才;「能上能下」淡名利;「能屈能伸」福自來。
  望文生義已經不容易,可是,做起來更不簡單。
  莫怪「千古江水英雄無覓」,實在是現代難得遇上真英雄。民主社會上的士農工商皆是下品,要出人頭地唯有從政當官,特別是「政務官」不必具備長才資歷,只要有背景、跟對人就能享有權勢大、待遇優渥,偏偏這類尸位素餐的人貂蟬滿座。
  記得1991年美國總統布希主政時,發動「波斯灣戰爭」,攻打伊拉克;當時的聯軍統帥「鮑爾」四星上將,對「戰爭」作了定義:
  一、必須要有一個清晰的政治目的,並信守這個目的。
  二、動用所能動用的強大兵力,絕不後悔。
  三、強大的兵力能夠快速結束戰爭,並減少本身的傷亡。
  鮑爾的戰爭定義,我們可以延伸成:
  一、做任何事,都要有「出發點」、「目的」,也就是說:「為何而戰?」
  二、既然動武了,就必須集中全力,奮力一搏,就好像「獅子搏兔」一樣,不可掉以輕心,大意輕敵。
  問題就出在這裡:兩岸對峙,究竟是「漢賊不兩立」,非打得「你死我活」不行?或者是有一方因為「意識形態」作祟,毛頭小孩向彪形大漢挑釁,「草螟弄雞公」?
  我們「為何而戰」?要是領導人無法謙虛、溝通、說真話做實事,恐怕這場戰爭打不下去了。如果被美國激將利用,甘願讓年輕的台灣人去當炮灰,那麼我們的領導人勢必成為千古罪人,遭世人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