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家鄉味非法進口豬肉 移民署疾呼毋湯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26日持續對轄內外籍小吃部、販賣店深入清查,查獲2家越南小吃店均販賣越南製豬肉食品,店主表示實在是因為思念家鄉味,且提供給身在臺灣鄉親食用,才會向肉販購買來自越南之豬肉加工製品販售,移民官查獲後搖頭,並大聲疾呼,千萬不要購買或食用不明來路之豬肉製品。
  花蓮縣專勤隊26日於花蓮市區及吉安鄉等2家越南小吃店,分別查獲2批來源不明且標示不清的豬肉加工食品,包括有越南荷葉豬肉捲0.6公斤及越南火腿0.9公斤,已將該豬肉加工品交由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檢疫局花蓮檢疫站檢驗。
  據查獲之越南籍黎姓新住民表示,因思念家鄉味,而在臺開設越南小吃店,並製作家鄉味之加工肉品,透過臉書網路販售同鄉。另一位阮姓店主亦表示,因身處花蓮,周邊很少有販售越南味之小吃,乾脆自己開設越南小吃店,並自行加工製作相關越南豬肉製品提供同鄉食用。移民署表示,無論是在實體店面或是電商銷售的包裝食品都有相關標示規範,該店家行為恐已觸犯食安法規定,已勸導並促請其立即改善。
  花蓮縣專勤隊表示,為杜絕任何可能的非洲豬瘟疫情,近日將持續針對縣內所有的越南小吃店、雜貨進行全面清查,秉持毋枉毋縱精神,全力追查來路不明可疑肉品,以確保國人健康,並再次呼籲縣內商家,切勿使用輸入來源不明肉品,如違反規定,檢疫物將依法沒入銷毀,另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規定,最高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百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勿以身試法。(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查獲花蓮市區及吉安鄉等2家越南小吃店有來源不明且標示不清的豬肉加工食品。

圖:查獲的來源不明豬肉加工食品,已交給動植物檢疫局花蓮檢疫站檢驗是否有非洲豬瘟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