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戲水趣 水域安全要注意

  夏季期間因艷陽高照,氣候酷熱難耐,正是從事游泳、衝浪、浮潛或騎乘水上摩托車等水上活動的最好時機,造成縣內游泳池、河川溪流及湖海等水域戲水人數大增,鑑於每年夏季、秋季溺水事件頻傳,造成人命傷亡,花蓮縣消防局特別籲請各學校及民眾加強注意防溺並宣導學童於戲水時應注意自身安全,且請家長應要求子女切勿到危險水域戲水。
  一、戲水安全注意事項:
  (一)選擇安全的游泳場所:應在設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游泳,並聽從指導及勿超過警戒線最安全,避免到不明地形、溪流、河圳、湖泊等地方游泳。
  (二)應遵守各浴場之規定(各開放浴場在入口處都設有告示牌)。
  (三)不要在水質不清或受污染的溪流中游泳。
  (四)在水庫下游作水上活動,要特別注意水庫洩洪資訊,以免被困沙洲或被水沖走。
  (五)遇到大雷雨或地震發生時,應立即離水上岸,往安全處所逃避。
  (六)若看到上游山區烏雲密佈或聽到上游傳來隆隆聲響越來越大或溪水變色及水面忽然上昇,這是山洪瀑發前兆,應立即離開水面往高處逃避。
  (七)深潭、野塘、水埤等處,水質多不佳,深度不明,水底雜物多而屬泥沼地,容易導致受傷或陷入泥沼,故不應避免在該地區戲水。
  (八)若遇溪水瀑漲,被困岩石或沙洲,應保持冷靜,等待救援,或尋找可助浮且耐沖刷的東西,萬一被水沖走時,可將物品置於身體下方,以免身體直接被撞傷。
  (九)若不幸被溪水沖走時,身體應仰姿保持腳在前頭在後,以免被撞傷,看到前方水面有高浪,即表示水底有巨石,應設法避開,如轉彎處,應游向內灣緩流處,即可順勢上岸。
  (十)到河川、溪流、湖泊戲水應有家長陪同,或結伴互相照應。
  (十一)過飢、過飽,有醉意或心情欠佳時,不應下水游泳。
  (十二)入水前應先做伸展暖身操,經淋浴後才能入水。
  (十三)不可在設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標示區域游泳,亦不可在航導、港區、礁岩區及碼頭游泳。
  (十四)不明地形或水深處均不宜跳水。
  (十五)如遇他人溺水,可應用防溺5步「叫、叫、伸、拋、划」:立即大聲呼救(叫),打電話報警(叫),利用竹竿、木條、衣物等延伸物(伸),?送球、繩等漂浮物(?),利用船、浮木、救生圈、保麗龍等大型浮具划過去等方式(划),間接進行搭救。遇到溺水者,就算情況再緊急,仍應牢記救溺三原則:岸上救生優於下水救生、器材救生優於徒手救生、團隊救生優於個人救生。若身邊無間接物,且已受到身旁溺水者拉扯入水時,應儘速移至溺水者之背後,拖住溺水者的頭頸與上背使成直線,維持臉朝上露出水面,盡量不動,並大聲呼救等待救援。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表示:本縣易發生溺水事件地點有清水斷崖、立霧溪、崇德海域、三棧溪、七星潭、美崙溪、花蓮溪出海口、國姓廟出海口、七腳川溪、水源地、木瓜溪、慕谷慕魚、白鮑溪、鯉魚潭、豐濱海域、磯崎海域、芭崎海域、鹽寮海域、石梯坪、萬里溪、馬太鞍溪、石公溪、秀姑巒溪,藉此呼籲民眾至河川、溪流、湖泊戲水時,應特別熟記戲水安全注意事項,並避免至轄內危險水域戲水,以確保戲水安全,避免溺水事件發生。(記者吳佳俊/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