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繳納至11月30日 稅務局提醒儘速繳納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0年地價稅繳納期間即將於11月30日截止,本(110)年地價稅開徵戶數10萬5,000戶、稅額6億757萬元,截至目前尚有逾6成未完成繳納,稅務局提醒尚未繳納稅款或遺失、未收到繳款書的民眾,可透過該局資訊網站(https://www.hltb.gov.tw)線上申請補發,亦可就近至各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以便及早完納稅捐,避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逾期繳納地價稅者,每逾2日需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將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
  另外,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該局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例如便利超商繳稅(代收稅款限額3萬元)、自動櫃員機、信用卡繳稅、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運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或下載行動支付繳稅APP等,民眾可多加利用。
  稅務局特別提醒,如係利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繳納地價稅者,請記得預留存款,以備提兌。如有其他地價稅疑義或補發繳款書事宜可撥打稅務專線03-8226121分機182至18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