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線上聲明 省時省錢新管道

  隨著數位化科技時代的來臨,政府服務也不斷推陳出新,內政部為簡政便民,順應時代潮流,自109年3月起推出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服務措施,當事人只要應用自然人憑證透過網路登錄資訊,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即可不必再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或申請印鑑證明,不但節省時間也節省金錢。
  縣政府地政處長吳泰焜表示,不動產移轉登記關係民眾財產權益甚鉅,民眾申辦登記案件時,除檢附契約書等相關原因證明文件外,登記機關為確認義務人身分及真意,一般常用以下4種方式之一辦理:(1)請義務人親自到場提出身分證明文件核對身分確認其真意。(2)檢附義務人印鑑證明。(3)登記原因證明文件經公證、認證者。(4)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依法由地政士簽證者。現為配合智慧政府時代趨勢,內政部推出「土地登記線上聲明」便民服務措施,民眾毋須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亦毋須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只需應用網路線上登錄資訊,並經過地政士或律師驗證後,即可表達移轉真意,完成土地移轉程序,確可有效節省民眾之時間與金錢,籲請縣民鄉親善加利用。
  吳處長進一步說明: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申請方式共有三步驟:1.當事人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網站-數位櫃臺( https://dc.land.moi.gov.tw),登錄不動產標的、辦理事項、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聲明期限等相關聲明登記資訊,以表示義務人處分的真意。2.由開業地政士或律師,核對當事人身分後,以其自然人憑證驗證聲明。3.登記申請書記明線上聲明序號或檢附驗證後之線上聲明登錄表,併同其他土地登記應附文件由代理人向登記機關送件。
  網路聲明搭配實體案件,登記機關受理後會據以確認當事人真意,以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經統計截至110年7月31日止,本縣地政事務所受理申請人以線上聲明方式申辦登記案件者共計7件,顯見本項措施之安全性及便利性已逐漸為鄉親接受並善加利用。有關本項服務措施,如果鄉親仍有問題需要了解,亦歡迎撥打各地政事務所諮詢專線洽詢,本府地政團隊將竭誠為您服務(花蓮地政:8234541、鳳林地政:8761103轉102、玉里地政:8883171轉125)。(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