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升溫
花蓮縣暫停各類住宿式長照機構探視

  桃機群聚事件近日延燒,北部各縣市紛紛祭出各項因應政策。花蓮縣長徐榛蔚面對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升溫,為確保轄內花蓮縣住宿式護理機構、精神照護機構、長照機構、各類老人福利機構等住民安全,除了鼓勵長輩及照服人員施打基礎或追加疫苗,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外,更指示自111年1月11日起至111年1月24日止,除例外情形全面暫停探視,以阻絕病毒。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因變種病毒株Omicron的肆虐,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再度升溫,不但早已在全球蔓延,更隨著農曆年節接近返台人數激增,每日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快速上升,國內北部縣市也進入有社區感染情形。面對感染力更強的Omicron病毒,花蓮縣政府各級單位積極應對,與鄉親攜手同心度過疫情挑戰。為降低傳染途徑,保護免疫力較差的機構住民、產婦、身障個案,本縣將於111年1月11日零時起,花蓮縣住宿式機構全面暫停探視。
  花蓮縣政府公告全面暫停探視之管制特定場所包括花蓮縣各類型住宿式機構一般及精神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精神復健機構、長期照顧機構及各類型老人福利機構、全日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兒少安置及教養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機構或場所,皆全面暫停探視,這段時間請家屬與親友改採視訊或通訊聯繫,衛生局所轄護理之家視訊探視預約及時段公告於花蓮縣衛生局網站:https://www.hlshb.gov.tw/Default.aspx,鄉親可以先查詢後再預約,大家共同保護住民的健康。
  朱家祥局長進一步表示,依據疫情指揮中心對雙北、基隆、桃園規範,有關護理之家、安養及精神照護機住民若有特殊例外情形,例如出現嚴重身心不適情形,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導致機構無法安撫住民,或有其他經機構評估同意有必要探視者,家屬與機構討論後須探視協助,探視親友須具備已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2劑次滿14天,且須同步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的條件,才能進入機構探視,花蓮為了保護住民安全也以此原則辦理,請鄉親多多配合,也請各機構照護人員多注意住民的身心狀況,適時與家屬保持聯繫。
  花蓮縣衛生局再次呼籲民眾,請盡速按照規範施打疫苗保護自己,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正確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也請民眾勿過度擔心,共同嚴守社區防線。(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縣長徐榛蔚、衛生局長朱家祥(左一)關心長照機構內住民與親屬視訊溝通情形。

圖:照服員協助長照機構住民用手機,跟家人視訊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