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昇質詢危老住宅火警消防問題

  花蓮縣議員吳東昇17日在縣府總質詢時,特別針對危老住宅防火安全問題做重點質詢;要求消防局能夠妥善擬定有相應的防範措施,確保縣民生命財產安全。
  吳東昇議員指出,花蓮今年度所發生的嚴重火警(如:美崙華東路平房火警、國福里民宅火警),是否因消防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不夠確實?經他自己實地走訪多處消防檢查不合格的大樓及民宅查看,結果發現相當「驚人」景象。
  吳東昇說,他所見到的是簡單的危險告示貼紙、早已超過有效期限的滅火器、與早已失去正常功能的消防管線、堆滿易燃雜物的走道及頂樓垃圾,逃生梯也已被雜物封死,若因此發生火災事件,因而導致不必要的傷亡,責任該由誰來負?
  消防局長林文瑞回覆說明,依照消防法規定,因兩起案件住宅皆為五樓以下無法列入管制範圍,依以往的法令而言,108年度前建造的住宅須完工使用時並不需要特別裝設消防設備,僅能口頭勸導增設消防設備。
  局長也提到消防局自105年開始就對外募集住警器,至此每年至少募集上萬枚,針對獨居老人、低收入戶、身障人士、偏遠地區等弱勢住戶皆會補助裝設募集來的住警器,至少能及早發現火警並緊急逃生報案。
  關於議員吳東昇提到的危險大樓問題,針對六級以上的住宅大樓若有消防設施損壞的問題需由大樓管委會定期申報,消防單位收到通報之後會前往做稽查並定期抽查改善,也會增加偏遠及救災困難的鬧區巷弄實施消防演習。(本報新聞中心/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