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鄉住一住宅區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提送市地重劃委員會審議通過 開發作業即將正式啟動

  花蓮縣政府111年4月7日以合議制召開市地重劃委員會,審議吉安鄉住一住宅區自辦市地重劃計畫書草案,花蓮縣市地重劃委員會原則通過,重劃會目前正依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草案內容,縣府審核草案內容無誤後,即會公告計畫書,市地重劃作業即將正式啟動。
  吉安住一住宅區係63年發布吉安都市計畫,屬於乙種工業區,86年變更吉安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時,由乙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一種住宅區,總面積72.22公頃。本次自辦市地重劃區計畫總面積計約42.58公頃,位於吉安都市計畫區內東北側,花蓮高農西南側,其範圍西至中央路,北至建國路,南至中原路,東至鐵路邊水溝為界。106年4月5日成立籌備會,同年106年11月28日成立重劃會。重劃計畫書草案重劃會分別於110年4月19日及111年4月7日送花蓮縣市地重劃委員會審議。
  自辦市地重劃係依「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規定,由土地所有權人按「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之規定自行組織重劃會辦理,並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公告滿三十日後實施。
  地政處處長吳泰焜表示,市地重劃計劃書核定後,花蓮縣政府受理重劃會所送工程規劃設計相關圖說及工程費用,將聘請土木技師並邀集各公共設施主管機關共同審議,確保公共工程品質,重劃會也將在工程施工前完成地上物查估及補償。
  他也表示,相信重劃作業完成後,隨著住一住宅區內道路、停車場、公園及滯洪池等公共設施(含下水道、自來水、電力等管線工程)一併興闢完成,住一住宅區的整體環境及土地開發效益一定能大大的提升,花蓮縣政府將持續監督重劃會加緊趕辦重劃作業,加速公共建設推動,促進都市整體發展,提升居住環境品質。(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