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從業人員
衛生局呼籲須盡速施打COVID-19疫苗

  花蓮縣政府自110年12月20日開始針對因工作或服務性質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相關場域進行查核工作,特別針對未完整接種兩劑新冠疫苗之工作(從業)人員進行查核,截至21日共查核14家,現場發現大部份工作(從業)人員已依規定完成接種兩劑疫苗,少部份未完整接種兩劑疫苗且滿14天之從業人員,已責請業者督導相關人員儘速施打。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及Omicron新型變異株之威脅增加,為積極防範社區傳播風險,自111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權管場所場域之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屬於維持醫療及防疫量能者、高接觸風險工作者、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即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1、2、3、7類對象),以及矯正機關、殯葬場所工作人員等,因工作或服務性質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特性,將強化上述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共同維護國人健康安全。
  相關從業人員在未完成施打COVID-19疫苗之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若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新進人員應於首次服務前,增加1次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花蓮縣衛生局呼籲相關人員儘快完成接種疫苗,目前新冠疫苗量能充足,可以直接向就近的合約院所預約接種,或是到衛生所設置的接種站施打疫苗,為了自身及家人健康,儘快取得完整保護力,更能防範Omicron新型變異株之威脅及社區傳播風險。(記者吳思怡/報導)




圖:衛生局人員到店家查訪從業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情形。

圖:花蓮市25日於遠東百貨提供AZ、BNT疫苗和流感疫苗接種。

圖:吉安鄉好客廣場25日提供BNT疫苗和流感疫苗接種。

圖:壽豐鄉農會門前廣場25日上午提供BNT疫苗和流感疫苗接種。

圖:新冠疫苗合約醫療診所及衛生所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