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關注 源頭把關 「硝酸銨」、「氫氟酸」列管關注化學物質

  日前一則國際新聞報導指出,「黎巴嫩貝魯特港口因硝酸銨貯存不當引發大爆炸」,同時也有國內部分業者因未妥善做好防護措施及裝備,使用氫氟酸導致員工傷亡等新聞。為預防不當使用而造成意外傷亡,環保署於今年8月20日公告新增列管「硝酸銨」及「氫氟酸」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也配合環保署積極宣導,望能有效的杜絕憾事的發生!
  硝酸銨為環保署公告列管的關注化學物質「一氧化二氮(笑氣)」的製造原料,環保署提出「5要2禁止」管理策略,「要核可、要標示、要逐筆網路記錄、要按月申報、要預防應變、禁網路交易、禁無照運作」。另外,考量市售氫氟酸製成品,如鋁潔劑、外牆清潔劑及水垢清潔劑等,也規範業者應標示其危害性、提供充分產品資訊,來作為民眾選購時參考依據,避免民眾錯誤使用或延誤就醫造成意外發生,以達到危害訊息傳遞及安全使用目的。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製造、輸入、販賣、使用及貯存等運作行為,從上游到下游都要取得核可文件才可運作,也將硝酸銨及氫氟酸物質指定公告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若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以上者,應依毒管法事故預防及緊急應變規定,提報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投保責任保險、專業應變人員訓練、組設聯防組織、備有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申報運送表單,進一步強化2項物質於事故應變、風險預防、運送及安全管理,達成化學物質風險管理目標。
  對於新增列管公告的關注化學物質有任何疑問者,歡迎致電至環境保護局詢問。(記者吳思怡/報導)


圖:環保署於8月20日公告新增列管「硝酸銨」和「氫氟酸」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